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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藝術評評理-對藝術環境、法規、現況的大家談!’ 分類過的Archive

林平事件,當代藝術minus一顆蘋果

2009年8月7日 admin 尚無評論

近期,關心台灣當代藝術的朋友,應該都被”那棵蘋果”打的胸悶發昏!
東海大學美術系主任林平被匿名檢舉,投書蘋果日報,
該報社並在沒有求證藝術專業意見,光憑己張貼圖與社會新聞爆料式的態度下進行媒體判決,
挾媒體之公眾性,對當事人進行無法undo的名譽傷害
 
這個事件是關乎一個個人,一顆蘋果,一種媒體慣常的粗劣操作,
亦或台灣當代藝術界人人都將正視的議題?

藝術家需要法律諮詢嗎?

2009年5月18日 sappho駱 尚無評論

藝術家需要法律諮詢嗎?
我個人是需要的
從智慧財產,CC,文創法立法程序,
參與公共藝術案或買賣作品如何注意稅務…..

我們來辦個藝術家的法律研習營吧

你有哪些法律諮詢的需要呢?

活水應繼續暢流!

2009年5月9日 sappho駱 尚無評論

文創法草案雖由經濟部轉向由文建會接手修改原草案
但1個多月前提出的修正,除了藝文消費抵稅死腹中,調整為補助國中小學生每年定期欣賞藝文外(但仍被罵翻),幾乎沒有多大的躍進。

文創的13項分類,雖然第一條就列了視覺藝術,但究竟它的定義是甚麼呢?如何”扶植”無法計算產值的原創藝術精神呢?如何扶植藝術的”靈光”Aura呢?

另外,視覺藝術工作者或許也很擔心政府因此改變藝文經費總預算分配方式。說白話一點,原本藝文經費預算擺放在視覺藝術這一塊就已經是小餅中的餅屑屑了(我們應該更積極去爭取合理預算的!),我們必須擔心,如果將文化創意產業等同於所有形式的藝術,政府以為給了文創預算,就等於給了視覺藝術預算,那我們就會剩下?….餅灰吧!

視覺藝術如何計算產值呢?藝術品交易會有產值,開班授課、講座、開發藝術商品….會有產值,但請問那些喃喃語藝、奇想幻影,在藝術的路上走走停停的創作練習,無法賣錢的吉光片羽,如何被正確對待呢?這些或許正是未來文創的活水源頭啊!但卻因無法”產業化”,將可能被差異對待,導致活水縮小或枯竭!

視盟基於監督角色,我們希望可以廣多方蒐集視覺藝術界的聲音,統整出我們對文創應有的態度與希望達到的概貌。我們不反對文創,相反的應樂觀其成,但是,文創不等同於視覺藝術,更不能涵蓋整體視覺藝術。希望大家能回應自己的意見,或研究,讓這個討論更能形塑出我們與文創間的關係。

視盟將尋找時機與其他文創單位對口,希望大家的意見可以交流,清楚的輪廓將有助台灣藝術、文化、文創整體發展,讓文創的歸文創,活水也可以繼續暢流!